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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申請指南
一、事項名稱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二、辦理主體
華龍區農業農村局
三、設定依據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文〔2024〕286號)
(一)補貼面積。補貼面積以區人民政府確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工作的地方以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基礎,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給予補貼,對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予發放補貼。
(二)補貼標準。華龍區行政區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下達資金總量及上年結轉資金為當年補貼資金總額除以經審核確認后的耕地補貼面積,計算得出補貼標準。
四、申請條件
華龍區界內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
五、辦理流程
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清冊》(以下簡稱“《清冊》”)格式,內容應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社保卡號等。村委會填制《清冊》,并對補貼對象、面積、金額等事項通過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村級組織建立公示臺賬,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檔備查。區農業農村局對公示臺賬進行抽查復核。
公示無異議后,村委會將《清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負責對《清冊》相關事項以及公示情況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后,鄉鎮(街道)負責人對《清冊》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各鄉鎮(街道)報送的《清冊》內容匯總確認,組織編印全區《清冊》,送區財政局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行“一卡通”發放,補貼資金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集中發放到補貼對象社保卡銀行賬戶。
六、辦理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七、辦理地點
本村村委會。
八、辦理時間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九、聯系電話
0393-880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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